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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民经济行业分类
时间:2017-07-17来源:
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前身为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》,由国家统计局、原国家标准局、原国家计委、财政部联合制定,原国家标准局于1984年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。2002年国家统计局对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》进行了修订,并更名为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,作为国家标准,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。2011年再次进行修订并发布实施。
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参照联合国《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》的划分,根据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,对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分类。
行业分类标准共分20个门类、96个大类、432个中类、1094个小类(4位阿拉伯数字)。每个类别都按层次编制了代码。门类用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(如A、B、C、……);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,中类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,前2位为大类代码,第3位为中类的本体码;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,前3位为中类代码,第4位为小类的本体码。